1拍,2020/5/20,總底價 690萬,保證金 138萬,坪單價 15.16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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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拍,2020/6/10,總底價 655.5萬,保證金 131.1萬,坪單價 14.4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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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拍,2020/7/1,總底價 622.8萬,保證金 124.6萬,坪單價 13.69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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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拍,2020/7/21,總底價 591.8萬,保證金 118.36萬,坪單價 13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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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拍,2020/8/12,總底價 562.4萬,保證金 112.5萬,坪單價 12.36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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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拍,2020/9/1,總底價 534.5萬,保證金 106.9萬,坪單價 11.75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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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拍,2020/9/22,總底價 507.78萬,保證金 101.6萬,坪單價 11.16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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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拍,2020/10/13,總底價 482.39萬,保證金 96.5萬,坪單價 10.6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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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拍,2020/11/3,總底價 458.27萬,保證金 91.7萬,坪單價 10.07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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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拍,2020/11/24,總底價 435.5萬,保證金 87.1萬,坪單價 9.57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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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拍,2020/12/15,總底價 413.9萬,保證金 82.8萬,坪單價 9.1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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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拍,2021/1/5,總底價 393.3萬,保證金 78.7萬,坪單價 8.64萬/坪,流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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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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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優先承買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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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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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人:民*1*9*1*8*查*時*土*為*號*建*之*落*地*第*人*場*示*向*務*洪*雄*租*號*建*使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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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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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9年2月6日現場執行時,編號1建物2、3、4樓有另外之出入口,編號1建物由承租人在場使用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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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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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價報告記載,2筆土地相連,編號1地號土地上有編號1建物,2至4樓由共有人居住使用,一樓承租第三人使用,屋內有壁癌及漏水之情形,編號2土地上有倉庫坐落,依現場照片所 示,編號1建物門口設有「藤安堂」招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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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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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及建物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,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,除編號1建物 外,其他地上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,拍定後編號1建物外之地上建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,且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,應買人請自行注意,拍定後均不點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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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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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依民法第824條之規定,變賣共有物時,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,各共有人均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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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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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之建物,其中有增建部分,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,其面積以實際為準,拍定後,就該增建部分,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、是否為違章建築及是否會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 拆除,由拍定人自行向該管地政主管機關洽辦,本院不負擔保之責。如因違反建築法規遭主 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因此依法拆除,均與本院權責無關;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,拍定 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而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,應買人應自行查證。增建部份是否佔用鄰 地,應買人應自行查證,如因佔用鄰地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不當得利,亦與 本院權責無涉。六、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,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,拍定 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(如: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震受創、火災受損、嚴重漏水、建物內 有非自然死亡等),請求撤銷拍定。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,審慎投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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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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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,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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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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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人:拍*之*地*於*封*經*政*關*施*測*其*積*以*測*果*準*拍*後*權*、*務*、*定*或*他*係*均*得*面*增*請*增*價*或*請*銷*賣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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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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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定(或承受或特拍應買)人應承擔拍定(或承受或准予應買)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、房屋稅。但如有因拍定(或承受或應買)成立與否而爭執者,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,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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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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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之土地,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,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,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,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,應買人應自行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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