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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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─1地號土地為光復三街91巷10號約屋前與屋旁(91巷巷中)部分道路,及91巷10號前騎樓(地磚)土地與騎樓旁突出建物下之土地。又債權人具狀陳報稱博孝段198─1地號土地為既成道路,198地號部分有建物占用,屬無權占有。另據鑑價報告所載,標的土地位於成功一路與光復三街口東南側,近鄰「萬興宮」,鄰地建物門牌為「光復三街91巷10號」,使用現況198之1地號已為現有道路(自強二路67巷),198地號則為「光復三街91巷10號」旁空地及一層磚造建物占用。惟實際使用情形,投標人應自行查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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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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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他項權利情形:拍定後抵押權塗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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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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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198─1地號現況為既成道路,因供公眾通行使用,拍定後不點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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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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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198地號上有一層磚造建物坐落,該建物不在拍賣範圍;另該地號雖據債權人具狀陳稱遭他人無權占用,但因本院查封時,未有人在場表示其係無權占用,故本院依查封時之狀態,認拍定後亦不點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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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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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198地號土地上有磚造建物坐落,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、民法第426之2條第1項前段規定者,則建物所有權人對土地有優先承購權。如有爭議,仍以實體判決為準。另拍定人需自行與建物所有人協商建物座落土地之使用權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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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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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標的土地使用分區據鑑價報告所載198地號為第四種住宅區,198─1地號為道路用地,請投標人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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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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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、差額地價,於辦理移轉時,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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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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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額地價繳清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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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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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、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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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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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地址: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。網址:HTTP:// WWW‧TFASC‧COM‧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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